山东师范大学大学生自治管理与服务委员会是挂靠校学生会,接受校团委的指导,具体在学生工作部(处)领导下开展工作。自委会带领广大学生,依照学校的规章制度,以“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理念,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服务广大学生的校级大型学生组织。
自我管理与服务委员会:
全面领导大学生自我管理与服务委员会。
服务保障部:
做好自我管理与服务委员会的各项办公、会议等服务保障。大力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宣传工作,加强学生工作处网站管理运行,协助做好学生工作部的微信运行工作。做好学生处安排的大型活动的保障工作。
资助服务部:
协助做好“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学生资助、绿色通道等工作,协助开展大学生征兵入伍学费补偿贷款工作、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核及信息录入工作、国家奖助学金信息审核工作以及困难生认定工作,组织安排受资助学生参加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
勤工助学督察部:
开展学校文明督察,劝导和纠正学生中不符合规范的行为,并向学院反映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共同维护校园文明建设,协助学校监督、检查学生课堂出勤率、节水节电、文明离校等情况,强化学生的自我管理意识,帮助学生自我约束能力的提高,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宿舍监察部:
负责全校宿舍卫生检查、评比及违规电器的检查、晚熄灯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宿舍文化建设,为师生营造和谐温馨的生活环境。
心理咨询部:
关注身边同学的心理状况,及时反馈学生的心理问题和心理需求。协助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处理心理咨询室日常事务;协助运行山东师范大学心灵阳光家园网站、山师心灵阳光家园微博;协助做好心理普查、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工作坊等工作;协助组织大学生心理健康节以及其他讲座和会议的筹备工作等。
Email: xgzx@sdnu.edu.cn xshch@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邮编:250014 联系电话:(0531)86182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