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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学生办理续贷声明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7日 14:45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至2019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鲁教财字[2018]2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提升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育人效果,拟在新学年继续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填写续贷声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对象
  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在校期间已办理过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学年有续贷意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1、7月15日之前,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声明的主要内容是陈述、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续贷声明要求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未按时提交续贷申明的学生,将无法申请下一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请各学院通知贷款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及时跟踪学生的完成情况。
  3、请各学院在确认本院有续贷意向的学生全部填写完毕后,及时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的续贷声明进行审核。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将退回并重新填写,直至再次审核通过。各学院要尽可能提前布置工作,留出足够的重写、审核时间。
  三、系统填写方法
  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页面左侧第三项“贷款申请”功能项→点击页面中间的“新增”功能项→进入新页面,在新页面中填写续贷声明→提交。续贷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后,可自行打印《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处王昊民老师,联系方式:89610269,内线:60269。




学生工作处(部)

2018年6月7日

Email: xgzx@sdnu.edu.cn xshch@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邮编:250014 联系电话:(0531)8618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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